第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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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知道。但有一次我聽見了一句,她說‘我要舉報一下’。”


我心裡已經有數了。


 


“阿姨,我最后問您一個問題。”


 


“你問。”


 


“第一次舉報我噪音擾民,是她讓您反映的嗎?”


 


阿姨沉默了幾秒。


 


“是。”


 


“為什麼您要幫她?”


 


“她說……她說你每天半夜放音樂,吵得她睡不著。我想著她住在我這裡,應該不會騙我……”


 


我笑了一下。


 


“阿姨,

我十一點就睡了,從來不放音樂。”


 


阿姨的臉漲紅了。


 


“對不起……我不知道她是故意的……”


 


“沒關系。”我站起來,“謝謝您告訴我這些。”


 


“那你現在怎麼辦?”


 


我想了想。


 


“我要去找她談談。”


 


4.


 


林麗現在的住址,是阿姨告訴我的。


 


一個老小區,離公司不遠。


 


我沒有提前打電話,直接上門了。


 


敲門的時候,我深吸一口氣。


 


門開了。


 


開門的是一個三十五六歲的女人,

燙著大波浪,眼影很濃。


 


看到我的瞬間,她的表情變了。


 


“你是誰?”


 


“蘇薇。”我說,“王建國的同事。”


 


她的臉色一下子陰沉下來。


 


“你來幹嘛?”


 


“聊聊。”我直視她的眼睛,“關於那些舉報。”


 


她愣了一秒,然后冷笑了一聲。


 


“什麼舉報?聽不懂。”


 


“N待兒童,違規養狗,噪音擾民,違規出租。”我一個一個數出來,“都是你舉報的吧?”


 


“你有證據嗎?


 


“我有人證。你之前住在我樓上鄰居家裡,她親口告訴我的。”


 


林麗的臉色變了,但很快又恢復了。


 


“她說什麼不重要,舉報是匿名的,你查不到是我。”


 


“我會報警的。”


 


“報啊。”她撇撇嘴,“舉報不犯法,我舉報了又怎樣?萬一你真的有問題呢?”


 


我盯著她,一字一句地說:


 


“我沒有孩子。我沒有狗。我十一點就睡覺。我沒有轉租房子。你舉報的每一條,都是假的。”


 


“假的又怎樣?”她的聲音尖了起來,“我就是看你不順眼,

怎麼了?”


 


“為什麼看我不順眼?”


 


“你搶了我老公的位置!”


 


她終於說出來了。


 


我冷冷地看著她。


 


“我沒有搶任何人的位置。我憑業績升職,你老公輸給我,是因為他自己不努力。”


 


“放屁!”她的臉漲紅了,“我老公在公司幹了八年,你才來兩年,憑什麼是你?肯定有問題!”


 


“有什麼問題?”


 


“你一個年輕女的,升得這麼快,誰知道你跟領導是什麼關系?”


 


我笑了。


 


“所以你舉報我N待兒童,

是因為你覺得我跟領導有關系?”


 


“我就是要惡心你!”她歇斯底裡地喊,“讓你知道得罪我是什麼下場!”


 


“我什麼時候得罪你了?”


 


“你搶了我老公的位置,就是得罪了我!”


 


我深吸一口氣。


 


“林麗,我再說一遍。升職是公司的決定,不是我的決定。你老公沒升上去,應該去找公司,而不是來騷擾我。”


 


“騷擾?”她冷笑,“舉報怎麼叫騷擾?我是在行使公民權利。”


 


“誣告陷害,懂嗎?”


 


“誣告?

”她撇撇嘴,“你被拘留了嗎?被開除了嗎?沒有吧?那就不算誣告。”


 


我愣了一下。


 


她繼續說:“我查過法律的,誣告陷害要造成嚴重后果才能追究。你現在好好的,能追究我什麼?”


 


我看著她得意的表情,忽然明白了。


 


她不是衝動。


 


她是蓄謀已久。


 


她知道舉報不犯法。


 


她知道沒有“嚴重后果”就沒辦法追究。


 


她就是在鑽這個空子。


 


“好。”我點點頭,“那我等著。”


 


“等什麼?”


 


“等你給我造成‘嚴重后果’。


 


我轉身就走。


 


身后傳來她的聲音:


 


“你等著,我還會繼續舉報你的!讓你知道搶我老公位置的下場!”


 


我沒回頭。


 


回到家,我坐在沙發上,把今天的對話回憶了一遍。


 


然后打開手機,看了一眼錄音。


 


全程錄好了。


 


我打開備忘錄,在《證據》文檔裡添加了新的一條:


 


“2024年3月15日,林麗親口承認舉報,錄音已保存。”


 


她說得對,沒有“嚴重后果”就沒辦法追究。


 


那我就等。


 


等她繼續作妖。


 


等“嚴重后果”發生。


 


然后,

一起清算。


 


5.


 


我沒等太久。


 


三天后,公司HR找我談話。


 


“蘇薇,有個事情……”小李的表情有點尷尬。


 


“什麼事?”


 


“有人舉報你……”


 


我心裡一沉。


 


“舉報我什麼?”


 


“舉報你……”他壓低聲音,“生活作風有問題。”


 


我愣住了。


 


“什麼意思?”


 


“舉報信說……你和公司的男領導有不正當關系,

升職是靠潛規則。”


 


我感覺血往頭上湧。


 


“誰舉報的?”


 


“匿名郵件,發到公司公開郵箱的。”


 


“郵件內容是什麼?”


 


小李把手機遞給我。


 


我看了一眼。


 


郵件裡寫得很詳細,說我經常和某位男領導單獨吃飯、加班,還說在公司停車場看到我們一起上車。


 


全是編的。


 


“蘇薇,我相信你。”小李說,“但這封郵件,好多人都看到了。老板的意思是……讓你寫個說明。”


 


“說明什麼?”


 


“證明這些不是真的。


 


我冷笑了一聲。


 


“怎麼證明?我怎麼證明我沒有和領導有關系?”


 


小李沉默了。


 


“這就是‘自證清白’的困境,對吧?”我說,“只要有人潑髒水,我就必須不停地解釋。解釋不清楚,就是默認了。”


 


“蘇薇,我只是傳達老板的意思……”


 


“我知道。”我站起來,“說明我會寫,但我也有話要說。”


 


“什麼話?”


 


“這封舉報信,是王建國的老婆發的。她之前舉報我N待兒童、違規養狗,

都是假的。這一次,還是假的。”


 


小李愣住了。


 


“你怎麼知道是她?”


 


“我有錄音。”


 


我把手機遞給他,播放了那天和林麗對話的錄音。


 


她的聲音從手機裡傳出來:


 


“我就是看你不順眼,怎麼了?”


 


“你搶了我老公的位置!”


 


“我還會繼續舉報你的!”


 


小李的臉色變了。


 


“這……”


 


“我希望公司能正式處理這件事。”我說,“如果公司不處理,

我會自己報警。”


 


小李想了想,點點頭。


 


“我去跟老板匯報。”


 


當天下午,公司召開了一個小型會議。


 


參加的有我、HR小李、我的直屬領導張總、還有王建國。


 


王建國一進門,臉色就不太好看。


 


張總開門見山:


 


“王建國,你老婆給公司發的那封郵件,你知道嗎?”


 


王建國愣了一下。


 


“什麼郵件?”


 


小李把郵件內容念了一遍。


 


王建國的臉色從紅變白。


 


“這……這我不知道……”


 


“你老婆還舉報蘇薇N待兒童,

你知道嗎?”


 


“不知道……”


 


“她還在蘇薇住的小區到處誣陷她,你知道嗎?”


 


“我……”


 


“我有錄音。”我打斷他,“你老婆親口說的,‘你搶了我老公的位置,我就是要整你’。”


 


王建國的臉色徹底白了。


 


“蘇薇,對不起……我真的不知道她……”


 


“你不知道?”我盯著他,“她來公司鬧的時候,

你不知道?她搬到我樓上鄰居家住的時候,你不知道?”


 


他低下頭,不說話了。


 


張總嘆了口氣。


 


“王建國,這件事很嚴重。你老婆的行為已經涉嫌誣告陷害。”


 


“張總,我……我會回去說她的……”


 


“說她?”我冷笑,“說她有用嗎?她說了,舉報不犯法,沒有‘嚴重后果’就不能追究。她就是在鑽這個空子。”


 


王建國不說話了。


 


張總看著我。


 


“蘇薇,你打算怎麼辦?”


 


我想了想。


 


“我先不報警,

給他一個機會。”


 


“什麼機會?”


 


“讓他老婆來公司,當面道歉,承諾不再騷擾我。如果她做到了,這件事就算了。如果她做不到……”


 


我頓了頓。


 


“我會把所有證據交給警方。誣告陷害,損害名譽,全都告。”


 


王建國的臉色慘白。


 


“蘇薇,給我兩天時間……我一定把她帶來道歉……”


 


我沒說話。


 


張總拍板了。


 


“就這樣定了。王建國,兩天時間,你老婆如果不來道歉,公司也會追究。”


 


6.


 


兩天后,林麗沒有來道歉。


 


王建國來找我,一臉為難。


 


“蘇薇,她不肯來……”


 


“為什麼?”


 


“她說……”他咬了咬牙,“她說她沒做錯,為什麼要道歉。”


 


我笑了。


 


“好。”


 


“蘇薇,能不能再給我點時間……”


 


“不能。”我站起來,“兩天的機會我給過了。她不珍惜,那就按我說的辦。”


 


“蘇薇……”


 


我沒理他,

拿起手機,走出辦公室。


 


當天晚上,我去了派出所。


 


接待我的還是那個女民警。


 


“蘇小姐,又見面了。”


 


“是。”我把手機遞給她,“我要報案。誣告陷害。”


 


她打開錄音聽了一遍,眉頭皺了起來。


 


“這個林麗,她親口承認是她舉報的?”


 


“對。還說會繼續舉報我。”


 


“那她后來繼續舉報了嗎?”


 


“繼續了。舉報我生活作風有問題,郵件發到我們公司了。”


 


我把郵件截圖遞給她。


 


女民警看了一會兒,嘆了口氣。


 


“這個情況……確實可以立案了。”


 


“真的?”


 


“你之前被舉報多少次?”


 


“五次。”我數了數,“噪音、養狗、虐童、違規出租、生活作風。”


 


“全是假的?”


 


“全是假的。”


 


“你因為這些舉報,受到什麼損失了嗎?”


 


“被房東趕走過一次,被公司約談過,被鄰居孤立。”


 


“有證據嗎?”


 


“有。

房東的微信記錄,公司的談話記錄,我都保存了。”


 


女民警點點頭。


 


“好,我們會立案調查。”


 


我松了口氣。


 


“大概需要多久?”


 


“看情況,可能一兩周。”


 


“好,謝謝。”


 


我走出派出所的時候,天已經黑了。


 


深吸一口氣,感覺肩上的石頭輕了一點。


 


但我知道,這還沒完。


 


林麗不是那種會輕易認輸的人。


 


她一定還會有動作。


 


果然。


 


第三天,小周給我發微信。


 


“姐,出事了。”


 


“怎麼了?”


 


“王建國老婆在公司群裡發消息了。”


 


“發什麼?”


 


“你自己看。”


 


我點開公司大群,往上翻了翻。


 


一條消息,配了三張圖。


 


消息內容是:


 


“公司某位靠潛規則上位的女同事,被警方調查了。具體是誰,大家心裡有數。”


 


配圖是三張截圖。


 


第一張是我去派出所的監控畫面——不知道她從哪弄到的。


 


第二張是我和張總單獨開會的照片——角度很刁鑽,看起來像是在密談。


 


第三張是我的朋友圈截圖——我之前發過一張在公司停車場的照片,她在旁邊P了一個男人的影子。


 


我的血一下子湧上頭。


 


這女人瘋了。


 


我立刻打電話給HR。


 


“小李,群裡那條消息你看到了嗎?”


 


“看到了,正在處理。”


 


“是林麗發的,她是怎麼進群的?”


 


“用了王建國的賬號,王建國的賬號被盜了……”


 


“扯淡,肯定是王建國給她的。”


 


小李沉默了。


 


“你能不能聯系管理員,把消息撤回?”


 


“已經有人截圖了……”


 


我深吸一口氣。


 


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

 


掛了電話,我坐在工位上,盯著屏幕發呆。


 


周圍的同事都在看我,有的同情,有的好奇,有的……


 


有的在竊竊私語。


 


“就是她吧?”


 


“聽說被警察調查了……”


 


“不會是真的吧?”


 


我站起來,拿起手機,走向會議室。


 


在群裡發了一條消息:


 


“那條消息是誣陷。我去派出所是報案,不是被調查。報案內容是:有人惡意誣陷我,已經立案。誣陷我的人,就是發那條消息的人。”


 


然后,我把錄音文件傳到了群裡。


 


林麗的聲音在辦公室回蕩:


 


“我就是看你不順眼,怎麼了?”


 


“你搶了我老公的位置!”


 


“我還會繼續舉報你的!”


 


群裡安靜了幾秒。


 


然后,消息開始刷屏。


 


“臥槽……”


 


“原來是這樣。”


 


“這女的也太瘋了吧。”


 


“王建國呢?他老婆這樣搞,他知道嗎?”


 


我看著這些消息,嘴角微微勾了起來。


 


林麗,你想讓我社S。


 


現在,社S的是你。


 


7.


 


林麗發的那條消息被管理員刪了。


 


但截圖已經傳開了。


 


好在,我的錄音也傳開了。


 


現在公司裡所有人都知道,是王建國的老婆在惡意誣陷我。


 


王建國這兩天沒來上班,請了病假。


 


據說是“心理壓力太大”。


 


我不關心他。


 


我關心的是下一步該怎麼辦。


 


晚上,我約了一個律師朋友吃飯。


 


“蘇薇,你這個案子,其實挺有意思的。”律師朋友叫陳明,是我大學同學。


 


“有意思?”


 


“對。”他推了推眼鏡,“誣告陷害罪的構成要件是:捏造事實,向有關機關告發,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。”


 


“她舉報我虐童,算不算意圖使我受刑事追究?”


 


“嚴格來說,算。N待兒童如果情節嚴重,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。”


 


“那她現在能被追究嗎?”


 


“可以,但……”他頓了頓,“誣告陷害罪的量刑比較輕,情節嚴重的也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而且她這種情況,可能只是行政拘留,最多十五天。”


 


“行政拘留?”


 


“對。因為她的誣告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后果——你沒有被刑事拘留,沒有被開除。按照法律,只能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。”


 


我苦笑了一下。


 


“所以她說得對,沒有‘嚴重后果’就追究不了?”


 


“也不能這麼說。”陳明想了想,“除了誣告陷害,她還涉嫌另一個罪名。”


 


“什麼?”


 


“侵犯公民個人信息。”


 


“怎麼說?”


 


“她能拿到你的住址、你去派出所的監控畫面、你的朋友圈內容……這些都涉及個人信息。如果她是通過非法途徑獲取的,可以追究。”


 


我眼睛一亮。


 


“還有呢?”


 


“還有損害名譽權。”他說,“她在你們公司群裡發的那條消息,明顯是誹謗。你可以起訴她,要求賠償損失和消除影響。”


 


“能賠多少?”


 


“看情況,幾千到幾萬不等。”


 


我想了想。


 


“我不在乎賠多少錢。我想讓她知道,誣陷別人是有代價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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